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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祥谈楠木家具收藏\10人挖岷江乌木卖15万:村主任涉嫌盗窃被逮捕

时间:2020-10-11     人气:652     来源:     作者:
概述:张德祥先生(右)讲解楠木家具艺术楠书房现代金丝楠木家具艺术楠书房现代金丝楠木制品文/王俊木料选择上的讲究我们在用金丝楠木制作家具时,主要秉承“惜木如金,一木一用”的八字原则,惜木如金是什么意思呢?主要是说每一块木头都有它的用处。这方面的影响......
张德祥先生(右)讲解楠木家具艺术楠书房现代金丝楠木家具艺术楠书房现代金丝楠木制品

文/王俊

木料选择上的讲究

我们在用金丝楠木制作家具时,主要秉承“惜木如金,一木一用”的八字原则,惜木如金是什么意思呢?主要是说每一块木头都有它的用处。这方面的影响主要还是来自明朝时的苏州地区,那时候苏州地区的金丝楠家具制作是最好的。而当时那里由于耕地不是很多,人口却比较密集,所以也养成了比较节约的习惯。在楠木家具的制作上也体现了非常精细的特点,这不仅体现在做工和技术的精巧,而且包括不管多大的木头都要让它物尽其用。比如如果一块很小的木头,是不是也能试着做成牙签?

在木材选择方面,我们也是努力做到大料不小用,就是把木材劈开,如果芯材不是中空,就说明是木材比较好的,可以拿来做家具的门板等主要部件。而遇到发育不是很好的木材,比如分杈多,则主要用于制作桌子腿等用材较小的家具部位。具体怎么看木材,只能把树剖开,从芯的情况来鉴别木材的好坏。

金丝楠家具的风格变化

从历史上来看,楚汉时期的家具特点感觉比较诡异,动物纹饰比较多;唐代的家具则比较自由奔放,曲线也比较大,有的甚至非常夸张;宋代的家具则直线感非常强,显得冷峻,或许是受到宋代理学思想兴盛的影响吧。而到了元代和明代早期,金丝楠家具也显得非常稳重雄浑、浪漫,这或许是因为自小骑马的蒙古人一直性格比较奔放彪悍的原因。古代金丝楠家具对现代影响最大的还是明清时期,明朝中期和后期的家具充满了江南的色彩,婉约、空灵,清秀,在雕工上非常精妙。而到了清代,金丝楠家具则显得豪华大气,或许是受到了巴洛克风格的影响,我个人最喜欢的还是元代的风格。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灿烂文化历史的国家,我想中国的金丝楠家具也该展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面,那就应该是雄浑大气的一面,而不是婉约清秀,所以我在家具制作中也希望能更好地展现出这种风格。

创作是“戴着枷锁跳舞”

我的家具创作灵感,主要还是来自多年的家具制作经验吧,因为做得多了,一看到木料,马上就能想到该做成什么式样的东西。

其实现在老料新作这块儿,更多的还是古代优秀的传统文化的传承,传统文化在金丝楠家具上的烙印特别深,现代的制作者都还是会在古家具中寻找创造灵感。而且不论你怎么做,都还是会留下古代家具的很多影子。任何制作者都无法摆脱传统去实现个人自我表现,所以我把它称之为“戴着枷锁跳舞”。

榫卯结构是老料新作的核心

榫卯结构在老料新作中使用非常多,我们没法去背离传统去做些很出格的事,或者是添加塑料和金属之类的东西。

其实老料新作并不是改变了古代家具的核心方面的东西,基本上还是一致的。不过在制作上,现在在打磨、抛光和表面处理等方面已经有了很多新的工具,所以肯定比古人要制作得更精细。

老料新作家具与古代家具的艺术表现

现代金丝楠木家具制作主要还是承袭了明清的风格。我觉得老料新作的家具在国内分成两个时期,一个是一二十年前,那会我都很不愿意去一些地方看家具。作为家具制造者,平时应该去看看别人怎么做的家具,在风格和艺术表现力等方面有什么值得吸取和学习的方面。可是那会儿根本不行,一看都能气死,感觉很多制作者都不了解金丝楠,不了解怎么制作家具?不注重稳定感,太强调动感,整体也不协调,多好的木料都浪费了,还不如不做,把木料留在那儿呢。

近几年新作的金丝楠家具明显有了变化,做得比较精细,艺术表现力也强了,这能明显感觉出来。拿协调混搭来说,金丝楠属于软木,比如桌腿就不能太细。现在的金丝楠家具在整体上比之前的老料新作强了很多。

不过很多现代制作的家具充满了浮躁之气,而没有很多古家具所表现的那种儒雅淡然的感觉,这挺让人遗憾的。其实很多古家具也都能挑出缺点,但就整体的感觉和艺术表现来说,还是需要现代家具制造者认真去揣摩和感觉的。

其实金丝楠是真正承载了很多中国优秀文化的一种树木,在它身上有着很多历史,包括故宫等宫殿基本都是金丝楠制作的,它的特点是文雅、清秀、明丽。

新中国建立后的相当一段时期里,很多珍贵的金丝楠木材被毁掉了,这实在是让人很痛心。这些年金丝楠木的价值逐渐被人们熟知,它也成了比较珍稀的木材。我希望人们能了解金丝楠木的特点,了解它背后承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


村民手指正前江中,即“陈国林乌木案”发现处。

案发眉山青神县,嫌疑人系眉山发出“乌木国有”通告后被责罪的第一人,其行为是否该责罪引发争议

去年10月,青神县黑龙镇季时坝村岷江中现乌木。当地政府作出“暂留原地掩埋禁止挖卖”禁令。不过,还是有人盯上了它。

其中,一位绰号“汉娃儿”的赵姓男子,便“密会”了后来当选季时坝村村主任陈国林和几位村民。“赵陈密会”主题:挖掘乌木变卖,希望得到陈的支持,并承诺分钱给陈和村民。陈和村民同意。赵便雇来机械,将乌木挖走并卖了出去。

不久,赵通过第三方给了陈8万元现金。陈收钱后,分了9份,每份7500元分得者包括他自己在内有9人。剩余的则用于了消费。

今年5月,青神警方接举报介入调查。5月23日,因涉嫌盗窃罪,陈国林被当地警方刑拘。37天后,陈国林被当地检方批准逮捕。

7月8日,陈国林因乌木涉嫌盗窃罪被羁押的事实,得到了青神县检察院和青神县公安局的证实。青神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另外一位涉案关键嫌疑人赵姓男子,我们已将其列为在逃人员,正在实施追捕中。不过,这根乌木已被做成家具,追回难度较大。”

据公开信息显示,陈国林系眉山6部门去年2月发布“凡眉山市境内自然埋藏的乌木所有权属于国家”通告以来,被当地司法机关“责罪羁押第一人”。

江道乌木倒底归谁?陈国林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其余涉案人员是否已归案?并将受到何种处罚?做成家具的乌木是否属赃物?“青神陈国林盗卖乌木案”引发诸多争议。

江中现乌木>>政府发令归属国有,留原地保护禁止挖卖

季时坝村,距青神县城约10分钟路程,濒临岷江。这根乌木,被发现时间为去年10月。

昨天,在村里,凡被问及,村民们纷纷表示:知道这根乌木,就在江中。谁是发现第一人?有村民称,村里人。但到底是谁?众人则不愿透露更多信息。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第一发现者发现这根乌木后,便准备挖走。还未等其动手,黑龙镇镇政府和青神县国资局获悉了信息,便派员来到现场并作出要求:这根乌木暂留原地掩埋保护,禁止挖卖。

据华西都市报记者通过相关渠道获知,镇政府和县国资局的“禁挖卖令”依据,即来自于眉山市6部门于去年2月下发一则通告。通告称,凡眉山市境内自然埋藏的乌木所有权属于国家,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城区248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现的乌木归市人民政府所有,其他范围的由乌木所在区县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管理。乌木的开挖、采集、鉴定、维护、保管、开发利用须经乌木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所在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土、文化、水务、林业、公安部门按各自权限组织实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眉山市境内私自开挖、采集、隐匿、运输、贩卖、出售乌木。《通告》称,此举旨在切实有效保护全市乌木资源,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眉山市政府授权,本通告适用于眉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赵陈密会夜间开挖,卖后9人私分8万元

“禁令后,盯上这根乌木者,仍大有人在。毕竟,乌木能卖钱。”这位村民说,来自江对面的“汉娃儿”就是其中之一。“汉娃儿”,真实姓名姓赵。他到底叫什么名字,季时坝村民不是很清楚。同时,因此案还在侦查中,警方没有透露。昨天,陈国林代理律师石军向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石军律师透露,赵不是季时坝村人。于是,他找到了陈国林,见面时,除陈国林,还有其他几位村民,赵提议:他有渠道把这根乌木卖出去,卖后,他会把钱分给陈国林等村民。陈国林等人同意后,赵于是请来挖掘机,开进江中展开行动。“据我们调查,赵挖掘乌木的时间,全都在晚上。”青神警方有关人士说。“挖了两天,乌木通过一艘船运到对岸。”一位村民称,对岸即东坡区太平乡。昨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青神县警方有关负责人证实:这根乌木卖了15万元。乌木被卖掉后,赵通过当地一位沙石老板,交给陈国林现金8万元。拿到这笔钱后,陈国林将其分成了9份,每份7500元。陈国林自己分得一份,其余8份,则分给了另外8个村民,“剩余的1万多元,则作为全体参与者的公用费用开支了。”

涉嫌盗窃罪>>

村主任归案乌木责罪眉山第一人

时至今年5月,即距这根乌木发现时间7个月后,青神警方针对“乌木去哪儿了”展开调查。缘何时隔7个月才介入调查,青神警方称:乌木被陈国林等人挖卖后,一直有人不断举报。鉴于举报不断,警方便介入了。

昨天,青神警方有关负责人称,通过调查,这根乌木系被陈国林等人挖卖的事实很快得到基本确认。于是,他们传唤了陈国林等人。不过,陈国林起初对此不是很配合。5月23日,当确认“他们私分8万元所得”后,警方依法对陈国林采取了强制措施。后又经深入调查,警方以陈国林涉嫌盗窃,向青神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37天后,县检察院对陈国林予以了批捕。“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陈国林系此案主要组织者,因此,我们对他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余涉案人员,除赵在逃外,其余人员已纷纷自首,并退交了所得。”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全力追查赵姓男子下落。

青神县检察院有关责任人则表示,在挖卖这根乌木事件中,陈国林确属主要组织者,同时存在“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目的”,且择时夜间为秘密行为,还获取乌木变卖后所得。“乌木是否属国有,我个人认为的确存在争议。”青神检方这位负责人直言,去年2月,眉山6部门确实出台了“凡眉山境内自然埋藏的乌木所有权属国家”的通告。当然,这仅仅是一则通告,不具备法律效应。乌木归属尚待法院裁定。

据公开信息显示,陈国林系“眉山6部门通告乌木属国有”后被责罪的第一人。

本案引争议>>

江道乌木到底归谁?

陈国林行为是否涉嫌盗窃?

律师观点:乌木界定不清晰本案不宜适用刑法处理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知名律师施杰表示,对此问题存在争议,司法中处理方法也有多种,盗窃罪打击的行为是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盗窃侵害的对象是所有权,是有主财产,而埋藏于地下的乌木是否属于国有的“有主财产”,这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界定是不太清晰的。

施杰说,首先,乌木不属于文物,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受保护的文物以及化石的范围。由于乌木的形成时间在3000-8000年左右,因此尚不足成为化石,且其无任何人为现象,因此也不属于《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对象。

其次,乌木不属于矿产资源,我国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写道: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

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而乌木不在此细目之中,因此排除乌木属于矿产资源的说法。

另外,乌木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埋藏物,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属于国家所有。“但什么是埋藏物?我认为,埋藏物一定曾被人所有,并非无主物,至于曾被人所有如何判断,就需要根据物的性质、存在的状态、社会观念等来进行推断。

藏在墙壁里的金银一般曾经为人所有,但乌木在埋入土地的几千年前,只是普通树木,因此我们很难推定其所有权归属,因此,不宜将乌木判断为埋藏物。”施杰认为,本着罪刑法定原则,地方政府出台文件不宜作为定罪法律使用,因此,本案不宜采用刑法进行处理。

记者梁波眉山青神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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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语堂在《论趣》一文中说,世人活着大多为名利所驱使,但是“还有一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行为动机,叫做趣”。人生快事莫如趣,这里所指,为兴趣。对事物有兴趣的人,常常会迷恋各种细节,可以轻轻松松完成对人生的观望。

    从小受传统文化的滋养,北京秀木林家具公司掌舵人张国良对摄影的钟爱可以说入骨入髓,耳顺之年依然故我。对于名山大川入镜非常入迷。青少年时期就喜欢游历的他,游完国内去国外,目的只有一个,把自己所爱交给摄影机。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他去了美国,不上街不购物不参观,而是径直去了地广人稀的美国西部,将大量的异国风光收入相机,所拍图片被多家国内外专业刊采用。如1995年的《中国摄影》杂志5月刊,不仅是封面图,内页中亦采用了其众多彩色、黑白片。这本当时不足60页码的杂志,他的图片作品及介绍文章有近20页,占据了整刊的三分之一,几乎变成了张国良的个人专刊。

    给点阳光很“灿烂”

    爱上桢楠(金丝楠)“趣”当先。初到蜀地,看到桢楠的景、桢楠的干、桢楠的枝、桢楠的叶,在他眼中皆是一道道美景;当接触到桢楠的“芯”时,他震撼了。自然天成的纹理,好似微观世界的另一番“大风景”。万里行中的山川奇景为大自然的“鬼斧”,而金丝楠之“芯”则为上天的“神来之笔”。从此,金丝楠占据了他的世界,让他如痴如醉、难以自拔。

    张国良有感而发:桢楠与我已不是人与物的关系,她成了我生活的一份子。桢楠秀美而独特,总能透着一种特殊的魅力,铺陈出一种中国的人文精神和自然情怀,细细品味,慢慢体会,总会有一种深深的韵味隐匿其中。

    为此,张国良查阅了大量的史料,将自己所学融会贯通。他说,桢楠映射出的正是中国多灾多难的历史,可以说楠木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史。翻开史书,我们甚至能知道哪一些楠木被战火所凃炭。单说那圆明园的木头,我们能知道的它们有一些记载是:乾隆三十年(1765)三十六根巨楠、二十根正楠从四川屏山高竹坪、雷波多宝山等经过数年奔波,被运到京城,结果这些木头在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候被化成了土。

    虽然命运多舛,但桢楠骨风依存,只要形体在,沉睡千年乃至万年,依旧光辉灿烂。譬如金丝楠阴沉木就越陈越精致,在地下及河床中,经过几千年、上万年的慢慢渗透,虽然木性发生变化,但外部挤压使其更紧致;“容颜”虽有变,但她并没有变成无生命的木化石,且越埋越香、越陈越美。故此,其色泽便依据土质来决定;黄土下出木色清浅,而河床冲刷木色暗深,她们各具特色,各有千秋。

    这些金丝楠稍加“打扮”便立刻光芒四射,美不胜收。加工成器后更为直观,一块桌面、一对柜板,走近了看,她的纹理带有很细很细的金丝,有些甚至细到了0.5毫米,比头发丝还细;远观便不再明显,有似有若无之感,这其实就是一种含而不露的雅丽。除此之外,金丝楠纹理还有一种节奏感,她有一定的方向性,木纹迷而不乱,细丝牵而不断,这一点决定了如《三希堂法帖》、《四库全书》等典籍的封皮、夹板皆选用金丝楠木来做,是很有道理的。

    骨风清丽显“尊贵”

    金丝楠与其它名贵木材相比,有如书法一般自成一体。作为一个风光摄影的达人,张国良以镜头里的风景来比拟。她们有些似高山流水,静中有动总相宜;有些像飞流直下的瀑布,气势夺人;还有的如云山雾海,实中有虚,虚实相和……这些天然而成的“美景”皆独一无二、不可多得、不可复制。

    张国良坦言:生活中的我,喜欢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专业的事情经验化来做。对于金丝楠木的识别,我总结出的经验其实很简单,也很容易操作。主要两条:一看,稍微刨出一个平面来拿手电筒照射,以纹理来判断金丝的分布、脉络和走向;二闻,金丝楠所散发出的香气无法用语言形容,只能凭感觉来判断,味很优雅,感觉不到浓烈与刺鼻,香气若有若无,虚无缥缈,感官效果舒适之极。

    独树一帜的要属金丝楠瘿木,也称癭子木,虽是一种“病态”挤出的纹理,但非常好看;一般分布于树根和长结的地方,刨开后像一幅幅精美绝伦的大家画作。

    从视觉和使用上来说,桢楠之美一目了然。比如与樟木对比,书房里同样放一张樟木案,看上去可能优点闹,这是因为樟木的纹理比较明显,味儿又有点“窜”,过去放在财主家炫富还行,搁在文人书房就不搭调了。而桢楠是那种既高贵又不失淡雅的材质。夸张一点说,她已成为中国人传统文化的一种历史符号,彰显的不是一种雍容,而是一种尊贵。富贵可以金银满堂,尊贵是一种不用炫耀的内敛,是一种感觉。准确地说,桢楠已经脱离了物的属性,达到了一种精神与文化象征的高度。

    金丝楠的魅力,正是不同背景与文化下的精神呈现,其蕴含着浓厚的历史文化价值。这种精神与物质融合的产物,不仅让居室充满了浓郁的文化气息,同时还散发着淡淡的思古幽情。

    张国良说,中国古典家具是中国民族工艺最直接的表现,而金丝楠是其中的佼佼者,上至恢弘建筑,下至生活器物,无不于民族文化与工艺传承息息相关,从中让我们有机会学习到先人的精萃,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文/西风


    中国是世界上木制品:木质家具、胶合板、纸及纸板等出口量较大的国家,森林认证对中国木制品出口影响较大。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森林认证纳入政府采购的标准中,强制推行或鼓励绿色采购,在政策上支持消费者购买经过森林认证的林产品,并在进口林产品的来源、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做出诸多规定,限制林产品进口。国内企业为了不影响木制产品出口,纷纷开始进行国外体系的森林认证,以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2009年,为了应对中国林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促进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提高中国森林经营水平,中国森林认证体系开始与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寻求国际互认。2011年,中国森林认证管理委员会(CFCC)正式成为PEFC的国家会员。此后,CFCC在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分析PEFC国际互认的要求和程序的基础上,开始准备国际互认所需的体系文件,包括体系描述与实施安排、标准制定过程记录、标准编制规则、联合认证指南、PEFC体系最低要求清单等。2012年9月,CFCC正式向PEFC提交国际互认材料。PEFC经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后,在全球公开招标选定芬兰Indufor咨询公司对中国森林认证体系进行现场评审。2013年3月,Indufor评审专家Anna来华对中国森林认证体系进行现场评审,主要包括与CFCC主任及秘书处进行访谈,以及抽查参与中国森林认证标准制定的相关人员的访谈等。此后,国际评审专家撰写评审报告初稿,并发现一些不符合项。CFCC根据不符合项,召开专家讨论会,对体系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并形成文件,提交评审专家关闭不符合项。PEFC在全球范围内,针对中国体系国际互认进行公共咨询。2013年11月,PEFC理事会通过了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S)的审核报告,并提交PEFC所有成员国进行投票。2014年2月5日,PEFC正式宣布认可CFCS,并颁发认可证书。
    中国森林认证体系和PEFC体系实现互认标志着全球森林保护工作取得了里程碑式的重大进展。近年来,由于绿色贸易壁垒,中国林产品出口贸易呈减退趋势。互认后,中国森林认证市场必将发生重要改变,中国林产品出口必将进入上升期。对于中国国内而言,以前中国市场并没有经过的森林,缺乏通过认证的原材料,但互认后,国内加工企业可以就地取材,不需要大量进口原料。此外,PEFC有40个成员国(编者注:数据更新至2015年8月,印度成为第40个成员国),其中通过国际互认的成员国有35个(编者注:其中美国有两个体系与PEFC实现互认,即林业可持续倡议(SFI)和美国林场体系(ATFS),目前与PEFC实现互认的体系为36个),这就意味着贴有CFCC标识的林产品可以在这些通过互认的国家畅通无阻。互认后,中国森林认证体系将出现在国际市场,这样势必会进一步提升中国支持和践行可持续发展、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大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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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德祥将25件自藏文物家具捐赠恭王府

    近日,著名收藏家、木器研究专家张德祥先生将其收藏的25件明清中国古典家具捐赠给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

    张德祥是我国著名的文物收藏家、木器研究专家,自青年时代便对中国古典家具产生了浓厚兴趣,几十年倾其所有收藏大量珍贵精美的明清家具。此次捐赠25件明清家具给恭王府,张德祥风趣地说:“我很高兴,就像把女儿许配给了一个好人家,我今天给这些家具找了个好‘婆家’。不仅可以让更多喜爱明清家具的人观赏到这些珍贵的文物,更能让这些文物在更好的环境中得到保管、研究和延续。”

    张德祥先生曾协助恭王府完成了锡晋斋内清代乾隆时期金丝楠木隔扇的保护修缮工程,还多次参与恭王府文物鉴定工作,协助恭王府研究人员编撰出版了《恭王府明清家具集萃》。

    恭王府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唯一向社会开放的清代王府博物馆,在展览展示、公共教育、王府文化研究等方面不断提升。目前,恭王府馆藏明清家具文物在全国博物馆中位居前列,在中国古典家具学术研究方面形成独特优势,其中的精品家具多次于国内外各大博物馆展出,为中国明清古典家具学术研究提供了良好平台。


    一直以来,红木家具都被视为家具中的奢侈品。近日,在长春市举办的红木家具与木雕工艺品展销会上,一套中堂小叶紫檀6件套要价200万元,让观展的红木收藏爱好者感叹不已。该展位销售人员邹威说,该企业在长春的直销店即将开业,“东北的红木家具市场前景很好”。

    而河北廊坊某品牌红木家具董事长吴柏旺却正心焦于哈尔滨和长春门店的生意惨淡,“如果市场还不景气,就会考虑停产”。同是红木家具企业,对东北市场行情判断却截然相反。红木家具市场行情变冷还是渐好?

    “炒房不如炒红木”

    从2009年至2010年年初,红木家具价格一直看涨。小叶紫檀、黄花梨和大红酸枝这几种红木被商家热炒,身价如日中天。当时,红木行业流行“炒房不如炒红木”的口号。吴柏旺介绍说,但近两年,红木家具市场有些不温不火,让人雾里看花,摸不着头脑,一些中低端红木家具和普遍造假行为把红木家具市场搅成了迷局。产品参差不齐、商家漫天要价、以次充好,已经成为红木家具行业公开的秘密。

    一位红木家具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红木原料买卖和生产家具的过程中有三种造假方式:一是以假乱真,用材色相近、价格便宜的木材冒充红木,例如用红铁木冒充红酸枝、将普通草花梨木染色后冒充紫檀;二是以次充好,用低价位红木冒充高价位红木,例如卢氏黑黄檀代替紫檀,非洲鸡翅木代替缅甸鸡翅木,用非洲花梨木代替缅甸花梨木等情况,因产地不同,花梨木的价格会相差20倍左右,即便是同一种材质年份不一样,价格也有很大差别;三是只是局部用料为红木,一些不法商家会把边料或其他材质的木材填充到家具当中,经过打蜡、上漆和胶磨等掩盖方法后,很多红木企业商家和业内专家都很难辨认。

    吉林省家具协会副会长付文光心仪红木家具多年,但一直未敢“出手”,就怕上当。从红木的材质到家具的制造工艺,其间有太多学问,哪样弄不清楚,都不能买。

    新标准能否规范市场秩序

    今年8月1日,耗时两年多,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正式实施,被业内称为“红木新国标”。不符合“红木新国标”的家具在标准执行6个月后必须退出市场。

    据了解,在此之前国内市场有两个红木界定的相关标准,一是2008年行业标准《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共规定硬木有101种;二是《红木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确定红木有33个树种,隶属于黄檀属、紫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归为花梨木、紫檀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和鸡翅木八类,即众所周知的“五属八类”。其中主要是紫檀属和黄檀属,并且绝大多数是从东南亚、热带非洲和拉丁美洲进口。在“红木新国标”中,行业最为关注的红木树种是否增加的问题上,红木家具用材未增加新树种。

    参展的多位红木家具企业负责人表示,2000版《红木国家标准》中没有要求商家标示具体红木树种,这给不法商家提供了巨大的造假空间。“红木新国标”对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定义、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法等内容进行了更严格的界定和解释,理论上能更好地约束市场行为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点是好的,但要想短时间内彻底净化红木家具市场的混搭生产和以次充好等造假现象,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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