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城区一家居广场“转供电”乱收费!
“每月电费开支六七千元,因为价格太高了,我们经常连灯都不舍得开。”近日,济南历城区郭店街道东方红家居广场不少商户反映,物业在转供电环节按照1.5元/度向商户收取电费,明显高于国家规定电价,给商户经营成本造成很大负担。
根据山东省相关政策规定,为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全省一般工商业用户转供电预购电价不得高于0.8743元/度。然而,新时报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东方红家居广场之外,不少单位同样存在转供电“乱加价”行为,商户被物业方收取1-1.5元/度不等的电费。对此,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表态,严厉打击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转供电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商户抱怨:
高额电费成负担,收费明细不清楚
东方红家居广场位于历城区郭店街道办事处,主营家居、建材、餐饮等业务,里面有商户三四十家。由于技术原因,东方红家居广场使用的是“转供电”,商户们不由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而是由商场物业收取电费。日前,不少商户向新时报记者反映,物业一直按照1.5元/度向商户收取电费,价格比周边其他地区明显高出不少,每月光电费开支数千元,而且从来不给收费明细。为了节省电费,很多商户在没有客人的时候,店里连灯都不敢开,休息时直接拉闸断电。不少商户吐槽,今年因为疫情生意本来就受影响,前后投入不少装修、房租成本,电费还收这么高,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
有商户向新时报记者出示一张10月的电费专用发票,单价一栏中标注1.5元,收费主体为山东东方红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收费员为杨某。记者随后致电杨某了解情况。杨某表示,东方红家居广场装的是总电表,使用自己的变压器,物业需要先上郭店供电所买电后再卖给商户。由于变压器电路损耗、公共照明等产生费用,所以每度收费1.5元很正常。对于商户收费高的质疑,杨某反倒有些不理解:“按照国家规定,商业用电1.8元/度以内都正常啊,我们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杨某口中的“商业用电1.8元/度以内都正常”,是否真的如此呢?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起,国家发改委连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今年2月,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山东省发改委连续下发鲁发改价格〔2020〕136号、鲁发改价格[2020]825号文件,济南市发改委也下发济发改价格[2020]276号文件,明确规定了转供电电价政策。按照相关规定,转供电单位应同步将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类别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其中转供电预购电价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8743元。按照这一规定,东方红家居广场转供电价格明显不合理,存在给商户乱加价行为。
“像东方红家居广场收费一块五肯定不行,哪有收这么高电费的。多收的电费应该退还给商户,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11月3日,历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调查:
“转供电”价格混乱,电损成加价理由
新时报记者连日走访济南市多个小区及商业综合体发现,大部分转供电用户都享受了今年的工商业电价降价红利,按照0.8743元/度向物业交费,明显比往年少交很多钱,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经营负担。然而,也有一些单位跟东方红家居广场一样,存在转供电“乱加价”收费行为。槐荫区邹庄新村小区不少商户反映,小区物业收取的电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预收电费,单价为0.9元,另一部分为其他费用,单价为0.3元,合计每度电收取1.2元,关于其他费用是啥商户并不清楚;历下区和平路与燕子山小区东路附近的一小区,产权方为中铁十四局,物业收取电费同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电费,单价为0.8743元/度,另一部分则为电损,但并未标注单价,而是直接标出数百元不等的总价。“有时候一个月光电损就七八百元,我们也不清楚怎么计算的,物业也一直不给明确解释。”一位商户向新时报记者表示。
位于槐荫区美里新居小区的不少商户,同样存在“转供电”用电价格高的情况。商户普遍反映,物业按照1.2元/度价格收取电费。对此,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解释称,小区整栋商业楼就一个总电表,下面分了二三十家商户,每家电表、线路都是小区自己安装的,还单独雇用一位电工巡查、收费,每月光工资就5000元,再加上公共照明、消防用电、线路老化等用电损耗,所以核算完多收了几毛钱的服务费,每度电价按照1.2元跟商户收取。“这里商户多数时间都是集中在高峰期用电,供电所卖给我们本来就贵,平均算下来的话,按照一块二收费有时候都赔钱。”
监管部门:
乱加价行为违法,商户可电话举报
根据发改委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转供电预购价格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8743元,物业多收的部分应予以退还商户。这些物业公司为何没有执行规定?对此,不少物业均以“转供电中间有各种损耗成本”为由进行辩解。然而,根据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通过物业费收取,转供电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随电费向非直抄用户收取。除损耗费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电价损耗加价不得高于12%,转供电单位实际损耗率高于最高标准的,应通过加强管理、改造供用电设施设备等方式予以降低损耗,鼓励转供电单位建设蓄能设施降低用电成本。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起,为督促转供电主体落实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检查转供电单位17004家,立案查处违规加价案件232起,责令退还多收电费4300余万元,罚款715万余元。其中,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也努力打通工商业电价降价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把政策红利传导给终端用户,对全市12个区县进行了督查指导,全面检查单位3805个,整改落实到位3167个,对多收取的费用,均以抵扣物业费、租赁费或冲抵电费、退费等形式予以退还。
“物业向商户收取预购电价不得超过0.8743元/度,最后再按照与电网企业当月实际平均电价结算,电损加价最高不得超过12%,差额部分应定期多退少补,退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转供电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转供电电价政策明白纸
转供电: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非直抄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电单位)转供的行为。
非直抄用户:因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等原因,相关电力设备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非电网企业)管理,并代收用户电费缴至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无法做到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的终端工商业用户。
转供电单位:代收电费的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
电价计算标准:
举例:某商业综合体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若约定退补周期为1个月,预购电标准按规定的最高标准每千瓦时0.8743元执行,2020年10月与电网企业结算平均电价为每千瓦时0.7元,则非直抄用户10月到户平均电价=0.7/(1-12%)=0.7954元,月底需将多收电费退还用户,退还电费=(0.8743-0.7954)*非直抄用户月用电量。
日前,记者从市林业部门获悉,11月24日至11月26日,首届广西家具家居博览会暨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将在北流市举行。目前,布展和招商等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有序推进。
据了解,本届家具博览会和论坛主题为“传承创新引领高端绿色家居,打造中国南方实木家具之都”,将以家具家居产品展销为主,会期配套举办家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周边设置宣传长廊、美食街,打造集消费、文化、美食的一站式专业家具家居专业展示和采购平台。
展会主要分为玉林实木家具展区、经典家具家居展区、定制家具展区、招商招展家具展区和木工机械展区。分别展示玉林本地实木家具;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和广西林业产业协会组团参展企业和产品;各类定制家具家居产品;区内外各类家具家居产品和家具木工机械及其配套产品。同时设立文化宣传展示厅,展示广西家具家居产业发展成果和玉林北流家具制造历史文化。
目前,我市已形成以北流市实木家具、容县弯板家具、博白藤芒编家具为特色的家具家居产业。而北流市是广西最大的实木家具生产基地,在全区已有一定影响力。首届广西家具家居博览会暨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北流市举行,有利于宣传我市家具家居产业发展成就、促进与全区乃至全国同行业合作交流,是打造玉林市家具家居品牌,推动玉林市家具家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
小马宋曾问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方便面领域有大品牌,而挂面领域没有品牌。
这是一个好问题,值得龙猫君也来凑热闹,来怒答一发,算是不请自来。
我们首先假设这个问题是成立的。就是默认陈克明面条没有康师傅方便面知名(为什么这个问题可能是伪成立的呢,因为不同的品类和客群里对品牌的认知不一样,一个从来不吃泡面的人而经常吃鸡蛋挂面的人肯定认为陈克明比统一老坛酸菜知名)。
接下来我们系统聊聊,为什么有的产品会需要有品牌,有的产品就不需要品牌。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消费内参(ID:cychuangye),作者:龙猫君,原文标题:《为什么你吃的方便面有大品牌,而你家拖把却不配拥有姓名?》,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家居领域
品牌对于一个产品有什么作用?
我认识的每一个创始人都会告诉我,做产品最重要的事情是做品牌(这句话有点像港剧里的那句经典台词,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那么一个企业主为什么要做品牌,可不可以不做品牌?
在龙猫君看来品牌的最大的价值,就是要帮我们的用户完成选择。人的大脑很奇怪,它很聪明。聪明到最后就是只愿意做越简单的选择越好。
我们知道,一个充分竞争市场里,每一个产品都会有很多类似的产品。进入到一个超级市场,洗发水有很多种,方便面也有很多种,我们该怎么选择。
这个时候,我们有两种选择的思路,一种是基于功能需求选择产品。
我们这个时候特别想吃辣的,我们会马上想起一个做的特别辣的泡面的广告。现在想吃酸菜的,我们就会想起有没有老坛酸菜面。
还有一种选择的思路那就更简单了,我现在只有10块钱预算,我买10块钱以下的泡面就好,但是如果10块钱以下的泡面,有好几种的时候,我们该怎么选择?
这个时候,我们会选择10块钱以下里最满足我们首要需求的,比如说特别辣的。
所以,一个用户思考买一个产品如果需要花很长时间进行选择的时候,用户就需要品牌来帮助它了。
品牌当然还有其他的作用,比如说对用户的承诺。
龙猫君晚上想吃饭,龙猫君想要寻找一个干净的餐厅去吃饭,这个时候龙猫君第一选择一定是选择一个知名的大品牌。
为什么?因为去一个新餐厅,你面对的承诺是未知的,这个餐厅后厨的环境我是看不到的,但是我去一个知名餐厅,我下意识会认为知名餐厅会服务更好、餐厅环境更干劲,菜品的价格更公道,这就是品牌曾经给出的承诺。
前段时间,龙猫君听了一个段子,说一个餐厅里吃饭、或者一个茶咖里为什么要在菜单里设计若干款推荐必点,是因为在一个餐厅里其实是有一条完整的鄙视链的。
老顾客会鄙视新顾客,为什么呢?因为老顾客可以在1分钟内优雅的点完餐,因为她已经很熟悉菜单了,而新顾客压根就不知道点什么,所以菜单上给出推荐最大的价值就是可以防止新顾客的窘境。
其实品牌的价值差不多,一个品牌通过定位以及把服务的类型、服务的价格都规定得差不多了,所以会让我们觉得更安全。
所以,据说世界上无论多大的品牌,推出新品牌的成功都太低了,因为除非有极其明显的好处,用户迁移去购买新产品可能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能成功的新产品一定是给出了极大的利益诱惑才能代替老产品。
所以,一个品牌给予用户最大的价值是简化思考和安全承诺。
好了,前面小小的探讨了一下品牌价值,我们要真正的回到今天的主题,为什么方便面有大品牌,挂面领域没有大品牌。
其实小马宋老师的公众号文章里已经给出过一些结论,比如他指出的其中一个结论是挂面还需要加其它产品才能吃,泡面不需要,直接就是一个产品闭环?
这个可以说得通吗?
说不通,回到我们上面说的用户选择产品逻辑上,这只会成为用户选不选择产品的理由,但不能成为产品有没有品牌的逻辑。
龙猫君不卖关子了,也来给出属于我自己的答案吧。
有些产品天然不需要有品牌
结论:有些产品天然不需要有品牌,或者有些产品目前竞争阶段不需要产品品牌。
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需要品牌,所以你生活里平常大众需求的很多产品是没有品牌的。
你记得你家里拖把的品牌是什么吗?我真的不记得,如果有用户知道自己家拖把是什么品牌的,可以告诉一下我。
你记得你家吃饭的筷子是什么品牌吗?或许有人喜欢用银筷子,但是我相信还是有人会告诉我筷子领域是没有品牌的。
其实,这些筷子都是有品牌的,只是没有用户会记得住而已。
为什么?因为一个筷子的功能性实在太单一了,既没有情感属性的需求,在产品设计上无论是花式、功能做出差异点的可能性实在太低了。
你也会发现,这类产品也不会自己独立的开出一个专营店,就去卖筷子,因为如果卖的不是特殊材质的筷子,你也卖不出附加价值,且卖一个筷子,你也不需要服务封包,因为一个筷子也没有什么售后服务去做。
所以,我们把这一类产品都叫做渠道寄生型产品,这类产品解决的不是用户买什么的问题,而是用户如何买到的问题。
渠道寄生型产品,表现出几个特质:
功能极其单一、属性很简单。比如筷子主要就是用来吃饭,拖把除了拖地也就做不了其他的事情了,其材料、材质也比较简单,容易识别。你用A木头做出的筷子和B种木头做出的筷子差异并不明显。
产业链可以做出附加值的可能性特别低,用户为品牌背后的情感属性买单可能性比较低。
当然,如果是吴亦凡吃过饭的筷子,卖给他粉丝,估计还是会有人高价买的,比如在一档综艺节目里,就有女粉丝高价买下了明星炒菜的锅铲。
独立的产品线和利润不足以支撑一个独立的渠道。比如你开一个店只卖苹果,会能支撑起商业模式吗?不能,所以苹果这些水果都是渠道寄生型产品。
渠道在哪儿,产品就在哪儿,这类产品跟渠道博弈能力是比价差的,因为产品差异太小,渠道卖谁不卖谁完全看成本以及渠道的心情了。
这个时候有人会问一个问题,那就是方便面、口香糖也是渠道寄生产品啊,为什么他们就能有品牌呢?
这是一个好问题,我们分别来看泡面和口香糖。
泡面市场可以用群星璀璨来形容,在巅峰的时候,养活了多家上市公司,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市场的巨大,所以当市场巨大,竞争激烈的时候,且有利可图的时候,必然出现很多品牌竞争,也必然细分出差异化的路线。
所以我的第二个结论是,行业必须有利可图,大家才有资金投入到再竞争。
所以一般来说,对渠道强依赖的,最终会出现该类产品集合的渠道品牌,而从渠道寄生型品牌中是否需要分离出新的产品品牌的时候,要看这个领域市场有多大,竞争有多激烈,多有利可图。
这里再说说为什么箭牌这样的口香糖(严重依赖渠道的领域)会产生产品品牌,那是因为这个市场,箭牌占据的市场份额实在太大了,据说在欧洲可以做到80%市场份额。
这是一个绝对垄断市场地位,也就是基本没有竞争对手可以匹配他,对于渠道商来说,你要是想放口香糖到重要的位置,你会发现只有箭牌可放。
所以我们通过递进关系来解释下我的观点:
一般来说,渠道寄生型品牌是不容易产生产品品牌的,尤其是不足以单独支撑一个商业利益链条品牌的产品。
但是,如果这些产品中,突然有一个增长速度特别快,需求特别旺盛的行业。它就必然走入到诞生巨型产品品牌的阶段。
所以,在目前阶段,拖把、筷子、苹果都不会形成品牌,因为没有满足进入到激烈阶段以及高附加值竞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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