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护航“618”,推动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规范“618”网络促销活动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近期,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召开2023年上半年电商企业约谈会,辖区消费投诉量高企的27家电商企业负责人参加。期间,龙江镇家具电商协会代表讲述了上半年电商发展情况及倡议企业自律良好发展。
会议通报了2023年投诉举报接收处置情况,要求电商企业认真整理消费投诉情况、分析纠纷成因、查摆问题根源、迅速落实整改,在“618”网络促销活动期间规范促销广告、保障商品质量、提升售后服务,推动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某家具有限公司采用谎称有奖的欺骗方式
进行有奖销售及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电商平台网店主页宣传开展“巅峰24小时”有奖销售活动,活动内容为“抢福袋×5,抢锦鲤福袋(免单);前6-10名实付满1999元送狂欢奖金1000”,但当事人并无该有奖销售活动计划和方案,也未对“巅峰24小时”有奖销售活动进行后续开奖和兑奖。此外,当事人通过图片编辑处理软件(PS)将产品《检验报告》的相关内容编辑修改,并在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通过电商协商平台向消费者提供虚假检验报告。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
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实施商业混淆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品牌授权情况下,在其经营的电商平台网店销售“爱马仕(Hermès)”“baxter”“潘多拉”品牌家具近似商品,并在网店商品页面使用“爱马仕Hermès-中国官方网站”商品原图,引人误认为当事人销售商品即是“爱马仕(Hermès)”“baxter”“潘多拉”品牌家具或存在特定联系,利用相关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正当地获取了比其他同行业竞争者更为有利的地位和利益。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万元。
某家具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电商平台网店销售“沙发意式真皮沙发北欧极简轻奢贵妃转角客厅组合简约现代皮艺单人位”商品,宣传页面通过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发布有“意式轻奢头层真皮沙发”、“进口头层牛皮”、“商品参数 主要材质:1、沙发接触面采用纳帕牛皮,……”的广告内容。经执法检测,该商品实为“人造革沙发”(座面、靠背及扶手部位均为人造革)”,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万元。
某家具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电商平台网店销售“儿童科学实验套装玩具steam物理木质diy手工小学生幼儿园创意科学材料制作”商品,产品含有木板、磁石马达、装电池的部件及电线等配件,执行标准为:GB6675.1-2014、GB6675.2-2014、GB6675.3-2014、GB6675.4-2014,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82.玩具(2202)中“电玩具”的定义,属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产品强制认证信息,执法人员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能查询到涉案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关于规范2023年
“618”网络促销活动的提醒告诫书
辖区内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
2023年“618”将至,为规范网络促销经营行为,督促各电商经营者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公平竞争、价格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合规等方面履行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特作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电商经营者要“亮照、亮证、亮规则”,确保在经营首页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经营资质或其链接。
二、加强广告审核力度,不得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加强对直播促销行为的审查力度,重点避免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
三、自觉履行促销活动义务,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刷单炒信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诋毁。
五、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自觉规范打折、促销、降价、赠送等价格促销行为。禁止采取“虚假折价”、“虚假比价”、“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手段开展促销。
六、禁止违背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
七、在促销活动中开展有奖促销的,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不得馈赠假劣商品。
八、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及时下架涉军、“专供”“特供”商品、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产品。
九、销售商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十、不断改善和加强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完善退换、维修服务网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电商企业应按照要求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监测和执法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理。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向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举报热线:12345、12315。
项目概况
乐从镇公办中小学课室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5351
项目名称:乐从镇公办中小学课室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87,706.6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乐从镇公办中小学课室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87,706.6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从镇公办中小学课室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从镇公办中小学课室照明灯具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教育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联系方式:0757-28331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17层
联系方式:0757-83130919、83130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小姐、黎先生
电 话:0757-83130919、83130073
项目概况
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纵一路河澎涌桥梁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5481
项目名称: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纵一路河澎涌桥梁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6,870.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纵一路河澎涌桥梁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6,870.1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1)按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2)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1)按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2)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并加盖其公章);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纵一路河澎涌桥梁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纵一路河澎涌桥梁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2)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江分中心开标室(远程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江分中心开标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系方式:0757-23888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方式:0757-22317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电 话:0757-2231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