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黄花梨家具拷问红木家具行业道德底线
时间:2010-05-31 人气:1088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概述: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2010年4月18日报道:"2008年4月初,酷爱收藏的刘女士从北京飞宇商贸有限公司劲飞红木家具 厂购买了一对顶箱柜与罗汉床这三件仿古家具 ,价值累计860万元人民币。......
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2010年4月18日报道:"2008年4月初,酷爱收藏的刘女士从北京飞宇商贸有限公司劲飞红木家具 厂购买了一对顶箱柜与罗汉床这三件仿古家具 ,价值累计860万元人民币。劲飞红木家具厂提供的品质证书标示为:"100%香枝木(降香黄檀),俗称海南黄花梨 ",但在购买后,经过资深玩家以及行业专业人士鉴定,以上三件家具的材质均属于越南黄花梨。目前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的市场价格悬殊数倍,刘女士认为劲飞红木家具存在以次充好牟取暴利与商业欺诈的行为,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家退还860万元的购货款,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另行赔偿860万元……"
随着这一新闻的报道,引起了社会上广泛的关注,而事件的发展却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近日,在国家木材鉴定机构无法区分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的情况下,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庭以没有权威机构能够对家具材质是否为海南黄花梨作出鉴定,且原告未能提出证据证明在劲飞出售家具时有欺诈行为为由,驳回刘女士的诉讼请求,消费者一审败诉。
目前一审判决虽已结束,但是此案给红木家具行业带来的震动却难以平息:此案中的真相到底是怎样?为何鉴定机构无法分辨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消费者应该如何去分析辨别并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案判决对于红木家具行业的发展又将会带来什么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邀请了中央电视台《鉴宝》栏目合作媒体《鉴宝》杂志传统家具栏目主编、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邓雪松先生,进行本期专访……
官司背后所反应的实质问题
羊城晚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的概况以及这两种木材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格。
邓雪松:海南黄花梨是我国传统家具的主要用材,产自于我国的海南岛。因为它的纹理炫美瑰丽、材质油韧细密、触摸起来温润如玉,而且具有降血压和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用价值,加上生长期长达数百年乃至千年,资源稀缺,因此被誉为"木材中的大熊猫"也称为"木中黄金"。目前海南黄花梨的原始生态林已经没有了,用来做家具的都是拆解房屋和民间家具乃至农具的旧料。越南黄花梨则产自于越南,也是我国传统家具的名贵用材之一,目前尚有原生林存在。这两种材质的纹理、质地都比较接近,但是整体上来说海南黄花梨的色泽更加油润通透、纹理更显瑰丽华美、木材表面的棕眼也愈清澈细腻、材质的琥珀感和玉质感鲜明,所以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举例来说,海南黄花梨的木板,如果板材宽度在25厘米,高度150厘米的,目前的价格基本上是每斤5000元左右;而越南黄花梨的价格一般在每斤1000元左右。
羊城晚报:针对本次的新闻事件,依据您的经验来判断,这三件家具是海南黄花梨还是越南黄花梨?您认为这场官司背后所反映的实质问题是什么?
邓雪松:这三件家具的实物我没有实际看过,所以不能轻率地下结论说具体是哪种材质。但是结合行业知识以及从看图片的感觉上初步判断,应该是越南黄花梨。依据之一是据新闻报道中提及,这个罗汉床的板材是一块木头做成的,俗称独板,而且宽度达到65厘米,长2米多。有句行话叫做"海黄无大料",我去过海南多次,与那里做海南黄花梨木材交易以及当地收藏家协会的资深玩家、专家都很熟悉,海南当地想找个平均直径超过65厘米的树根都不太可能,更别说这种板材料了,目前这种类似规格所留存的,也是历代传下来几块板而已,都在博物馆里面。另外,从图片上家具的感觉来判断,也带有典型的越南黄花梨大料的特征。再有,出现这件事情后,红木家具业内人士早就讨论过,具体是越黄还是海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我认为这场官司背后反映的是由于国家红木标准内容滞后、鉴定机构的鉴定方法以及鉴定体制疏漏不全,而导致市场上出现此类不法商家以次充好、牟利弃义的事件。
解析消费者败诉的关键所在
羊城晚报:您刚才提到的"国家红木标准矛盾滞后、鉴定机构的鉴定方法以及鉴定体制疏漏不全的问题"应该是本次事件中,导致消费者败诉的关键所在,对于读者以后购买海南黄花梨 家具 面对此类问题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请就这两点为我们展开谈一谈。
邓雪松:关于国家红木标准残缺滞后的问题,具体以海南黄花梨举例来说:国家红木标准中给予海南黄花梨的学名是降香黄檀,并将降香黄檀归入到香枝木这一个类别,但是香枝木这个类别还包含了其他的什么木材呢?国家红木标准没有载明。越南黄花梨是不是属于香枝木呢?国家标准也没有明确载明,国家红木标准的起草者杨家驹表示,香枝木就是海南黄花梨,越南黄花梨是攀高枝进来的,根本不算红木。按照这种解释,香枝木是一个类,仅仅只包含了海南黄花梨也就是降香黄檀这个树种,越南黄花梨是被国家标准排斥在外的。但是在实际鉴定中,如果商家把越南黄花梨送去鉴定,鉴定机构依据木材细胞组织结构的相似性,也为将越南黄花梨鉴定为"香枝木",这样,但是这是否代表越南黄花梨就等同于降香黄檀呢?关于这一点,也是没有任何结论。所以,这种标准本身是矛盾和滞后的,而且,按照现有的鉴定机构采取的鉴定方法,以后也没有办法对香枝木的鉴定去量化、细化、和完善,也就是他们手中的科学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在鉴定机构的显微镜下,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的细胞结构都相似,那么是否就预示着根本没有方法区分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呢?事实恰好相反,无论是开厂设店制作海南黄花梨家具的企业老板,从事海南黄花梨家具制作的木工,还是经营海南黄花梨木材买卖的商人,以及传统家具行业资深的玩家与专家,都可以凭木材的外观、纹理以及气味来分辨这两种木材,那么,他们是如何鉴定的?凭的是经验和感觉!但是这些传统家具行业的专家学者以及有经验的业内人士,统统被排斥在鉴定资格权之外,他们的鉴定结果不被法院所采信。
目前国家鉴定机构的鉴定方式错在何处?那就是偏执地将自己手中尚未发展深入的"科学"鉴定方法,当做了木材鉴定标准的唯一和全部,而将传统家具行业内真正的研究专家和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人士排除在外,造成了目前传统家具行业材质的分类与鉴定不是依靠行业专家,而是完全靠植物学家来完成的奇特现象。我们想象一下,邀请植物学家基于细胞结构去对长白山人参鉴定,可以分出野生和人工种植的吗?生物学家用什么细胞结构,肯定连洋鸡蛋和土鸡蛋都分不出来,所以,科学如果忽视了人的经验和感受,他就会变得那么苍白和乏味。在目前既定的鉴定机构运用科学尚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应该引入传统家具行业的专家和内业资深人士,进行综合的鉴定,这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商家钻了法律漏洞
羊城晚报:按照目前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认为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在细胞结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并且劲飞红木在各种场合声称两者都是香枝木,不分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那么是否意味着从本质上来说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呢?
邓雪松:我不是植物学家,没有了解过这两种木材的细胞结构之类的,这两者在植物学分类上是一样还是不一样,不是我所关心的也不是消费者所关心的。喜欢传统家具的消费者,只关心一个事实,就是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因为产地不同,整体质感和成色存在差异,市场价格高下悬殊,这个是客观事实。
在这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我购买黄花梨家具时有消费知情权,需要明确知道木材的产地,是产于海南还是越南。举例来说,同样购买本次事件中的三件家具,如果商家明确告诉我木材产自于越南,但是价格就要860万元,我也认可这一价格,那么整件事情是无可厚非的。而如果商家明知道自己的家具是越南黄花梨,却标注为海南黄花梨,而且为消费者提供签名的证书来证明木材的产地是海南,从而促使消费者最后买单,那么这个交易过程就带有误导和欺骗性了。在本次案件中刘女士的律师认为此案件应该定性为商业欺诈,也是基于这一情况。为什么市场上部分商家敢于将越南黄花梨当做海南黄花梨卖呢?因为法律上有漏洞,这个漏洞造成法律不但没法制裁这种行为,反而可以保护他们。目前部分商家所宣传,越黄和海黄同属香枝木,没有区别!真的没有区别吗?他们会将自己手中的海南黄花梨以越黄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吗?还是希望搭上香枝木这条大船,将越南黄花梨以海南黄花梨的价格出售?所以,在这点上消费者要看清楚。
海黄高昂价格并非人为炒作
羊城晚报:那么在现阶段的情况下,我们在购买黄花梨 家具 时应该如何去区分不同的产地,并且保护自己的消费权利呢?海南黄花梨目前高昂的价格是否源于人为的炒作?在投资与收藏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
邓雪松: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确实有很多的相似性,具体的鉴定方法应该是建立在长期的经验积累中的,多看多对比就会有直观的感受。在自己缺乏经验和把握的情况下,最好找有海南黄花梨收藏经验的资深人士协助辨别,另外选择商家时建议优先考虑那些从业时间长、品牌信誉度高、诚信经营的。关于海南黄花梨的价格高昂是否属于炒作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价格高居不下的直接原因还是资源的稀缺和需求群体的扩大。目前,在海南靠做海南黄花梨木材生意的很多商人都转行歇业了,什么原因呢?因为没有货源,现在所说的做海南黄花梨木材生意就是家里放着几块板材,卖来卖去而已,海南黄花梨木材交易市场从规模上来说已经不复存在了。逛逛各地的仿古家具市场,海南黄花梨家具也极为少见,这样货源没有,产品数量也锐减,谁在炒作,货源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可以炒的?
另外,抛开本次事件中的诚信经营和商业道德问题,单独来谈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这两种木材,越南黄花梨的材质也是很不错的,目前的价格仅次于海南黄花梨,也属于中国传统家具名贵用材之一。所以我想强调一下以上谈话中,谈到了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的市场价格差异,但是并不是去否定越南黄花梨的价值。对于海南黄花梨家具的收藏还是要依据家具本身的造型、工艺、韵味等来判断,家具制作工艺和比例结构上存在问题的也会反过来影响家具的价值。
这是对企业经营者道德操守的考验
羊城晚报:请问通过此次事件,您认为会给仿古家具行业带来哪些影响?针对此事您还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邓雪松:目前,国家红木标准的模糊疏漏和鉴定机构的无能为力,使得海南黄花梨的身份面临被稀释与替代的危险。在中国传统家具名贵用材中,只有海南黄花梨产于我国,也是我国所独有的自然资源,被誉为"木材中的大熊猫"可谓恰如其分。无论是站在保护民族珍稀自然资源品牌的战略角度,还是从维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的要求出发,都应该积极填补在法律上留下的漏洞,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本次事件中,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产地无法鉴定的这个漏洞已经敞开,那么会不会有相应的企业看准这一时机,也趁机谋利?我想这对传统家具企业的诚信和道德是一个考验,也是对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操守的考验。法律疏漏的,不见得就是合情合理的,在法庭胜败的裁决之外,还有人们心中道德法庭的存在,正所谓公道在人心。
从我了解到的中国传统家具行业来说,绝大部分仿古家具企业还是在遵循诚信经营这一传统商业准则的。一个企业的发展往往历时多年,但是品牌的倒塌却往往是在朝夕之间,近年来例如三鹿集团的瞬间倾覆,丰田深陷刹车门事件等等,对于我们企业的经营者来说都是值得警醒的。在当前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全面加强诚实守信的教育,并努力建立信用制度和规范契约关系的背景下,传统家具行业如何去跟进,既关系到我们这个行业的发展,也是推动社会文明的必然要求。
随着这一新闻的报道,引起了社会上广泛的关注,而事件的发展却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近日,在国家木材鉴定机构无法区分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的情况下,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庭以没有权威机构能够对家具材质是否为海南黄花梨作出鉴定,且原告未能提出证据证明在劲飞出售家具时有欺诈行为为由,驳回刘女士的诉讼请求,消费者一审败诉。
目前一审判决虽已结束,但是此案给红木家具行业带来的震动却难以平息:此案中的真相到底是怎样?为何鉴定机构无法分辨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消费者应该如何去分析辨别并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案判决对于红木家具行业的发展又将会带来什么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邀请了中央电视台《鉴宝》栏目合作媒体《鉴宝》杂志传统家具栏目主编、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邓雪松先生,进行本期专访……
官司背后所反应的实质问题
羊城晚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的概况以及这两种木材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格。
邓雪松:海南黄花梨是我国传统家具的主要用材,产自于我国的海南岛。因为它的纹理炫美瑰丽、材质油韧细密、触摸起来温润如玉,而且具有降血压和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用价值,加上生长期长达数百年乃至千年,资源稀缺,因此被誉为"木材中的大熊猫"也称为"木中黄金"。目前海南黄花梨的原始生态林已经没有了,用来做家具的都是拆解房屋和民间家具乃至农具的旧料。越南黄花梨则产自于越南,也是我国传统家具的名贵用材之一,目前尚有原生林存在。这两种材质的纹理、质地都比较接近,但是整体上来说海南黄花梨的色泽更加油润通透、纹理更显瑰丽华美、木材表面的棕眼也愈清澈细腻、材质的琥珀感和玉质感鲜明,所以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举例来说,海南黄花梨的木板,如果板材宽度在25厘米,高度150厘米的,目前的价格基本上是每斤5000元左右;而越南黄花梨的价格一般在每斤1000元左右。
羊城晚报:针对本次的新闻事件,依据您的经验来判断,这三件家具是海南黄花梨还是越南黄花梨?您认为这场官司背后所反映的实质问题是什么?
邓雪松:这三件家具的实物我没有实际看过,所以不能轻率地下结论说具体是哪种材质。但是结合行业知识以及从看图片的感觉上初步判断,应该是越南黄花梨。依据之一是据新闻报道中提及,这个罗汉床的板材是一块木头做成的,俗称独板,而且宽度达到65厘米,长2米多。有句行话叫做"海黄无大料",我去过海南多次,与那里做海南黄花梨木材交易以及当地收藏家协会的资深玩家、专家都很熟悉,海南当地想找个平均直径超过65厘米的树根都不太可能,更别说这种板材料了,目前这种类似规格所留存的,也是历代传下来几块板而已,都在博物馆里面。另外,从图片上家具的感觉来判断,也带有典型的越南黄花梨大料的特征。再有,出现这件事情后,红木家具业内人士早就讨论过,具体是越黄还是海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我认为这场官司背后反映的是由于国家红木标准内容滞后、鉴定机构的鉴定方法以及鉴定体制疏漏不全,而导致市场上出现此类不法商家以次充好、牟利弃义的事件。
解析消费者败诉的关键所在
羊城晚报:您刚才提到的"国家红木标准矛盾滞后、鉴定机构的鉴定方法以及鉴定体制疏漏不全的问题"应该是本次事件中,导致消费者败诉的关键所在,对于读者以后购买海南黄花梨 家具 面对此类问题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请就这两点为我们展开谈一谈。
邓雪松:关于国家红木标准残缺滞后的问题,具体以海南黄花梨举例来说:国家红木标准中给予海南黄花梨的学名是降香黄檀,并将降香黄檀归入到香枝木这一个类别,但是香枝木这个类别还包含了其他的什么木材呢?国家红木标准没有载明。越南黄花梨是不是属于香枝木呢?国家标准也没有明确载明,国家红木标准的起草者杨家驹表示,香枝木就是海南黄花梨,越南黄花梨是攀高枝进来的,根本不算红木。按照这种解释,香枝木是一个类,仅仅只包含了海南黄花梨也就是降香黄檀这个树种,越南黄花梨是被国家标准排斥在外的。但是在实际鉴定中,如果商家把越南黄花梨送去鉴定,鉴定机构依据木材细胞组织结构的相似性,也为将越南黄花梨鉴定为"香枝木",这样,但是这是否代表越南黄花梨就等同于降香黄檀呢?关于这一点,也是没有任何结论。所以,这种标准本身是矛盾和滞后的,而且,按照现有的鉴定机构采取的鉴定方法,以后也没有办法对香枝木的鉴定去量化、细化、和完善,也就是他们手中的科学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在鉴定机构的显微镜下,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的细胞结构都相似,那么是否就预示着根本没有方法区分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呢?事实恰好相反,无论是开厂设店制作海南黄花梨家具的企业老板,从事海南黄花梨家具制作的木工,还是经营海南黄花梨木材买卖的商人,以及传统家具行业资深的玩家与专家,都可以凭木材的外观、纹理以及气味来分辨这两种木材,那么,他们是如何鉴定的?凭的是经验和感觉!但是这些传统家具行业的专家学者以及有经验的业内人士,统统被排斥在鉴定资格权之外,他们的鉴定结果不被法院所采信。
目前国家鉴定机构的鉴定方式错在何处?那就是偏执地将自己手中尚未发展深入的"科学"鉴定方法,当做了木材鉴定标准的唯一和全部,而将传统家具行业内真正的研究专家和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资深人士排除在外,造成了目前传统家具行业材质的分类与鉴定不是依靠行业专家,而是完全靠植物学家来完成的奇特现象。我们想象一下,邀请植物学家基于细胞结构去对长白山人参鉴定,可以分出野生和人工种植的吗?生物学家用什么细胞结构,肯定连洋鸡蛋和土鸡蛋都分不出来,所以,科学如果忽视了人的经验和感受,他就会变得那么苍白和乏味。在目前既定的鉴定机构运用科学尚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应该引入传统家具行业的专家和内业资深人士,进行综合的鉴定,这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商家钻了法律漏洞
羊城晚报:按照目前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认为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在细胞结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并且劲飞红木在各种场合声称两者都是香枝木,不分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那么是否意味着从本质上来说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呢?
邓雪松:我不是植物学家,没有了解过这两种木材的细胞结构之类的,这两者在植物学分类上是一样还是不一样,不是我所关心的也不是消费者所关心的。喜欢传统家具的消费者,只关心一个事实,就是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因为产地不同,整体质感和成色存在差异,市场价格高下悬殊,这个是客观事实。
在这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我购买黄花梨家具时有消费知情权,需要明确知道木材的产地,是产于海南还是越南。举例来说,同样购买本次事件中的三件家具,如果商家明确告诉我木材产自于越南,但是价格就要860万元,我也认可这一价格,那么整件事情是无可厚非的。而如果商家明知道自己的家具是越南黄花梨,却标注为海南黄花梨,而且为消费者提供签名的证书来证明木材的产地是海南,从而促使消费者最后买单,那么这个交易过程就带有误导和欺骗性了。在本次案件中刘女士的律师认为此案件应该定性为商业欺诈,也是基于这一情况。为什么市场上部分商家敢于将越南黄花梨当做海南黄花梨卖呢?因为法律上有漏洞,这个漏洞造成法律不但没法制裁这种行为,反而可以保护他们。目前部分商家所宣传,越黄和海黄同属香枝木,没有区别!真的没有区别吗?他们会将自己手中的海南黄花梨以越黄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吗?还是希望搭上香枝木这条大船,将越南黄花梨以海南黄花梨的价格出售?所以,在这点上消费者要看清楚。
海黄高昂价格并非人为炒作
羊城晚报:那么在现阶段的情况下,我们在购买黄花梨 家具 时应该如何去区分不同的产地,并且保护自己的消费权利呢?海南黄花梨目前高昂的价格是否源于人为的炒作?在投资与收藏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
邓雪松: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确实有很多的相似性,具体的鉴定方法应该是建立在长期的经验积累中的,多看多对比就会有直观的感受。在自己缺乏经验和把握的情况下,最好找有海南黄花梨收藏经验的资深人士协助辨别,另外选择商家时建议优先考虑那些从业时间长、品牌信誉度高、诚信经营的。关于海南黄花梨的价格高昂是否属于炒作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价格高居不下的直接原因还是资源的稀缺和需求群体的扩大。目前,在海南靠做海南黄花梨木材生意的很多商人都转行歇业了,什么原因呢?因为没有货源,现在所说的做海南黄花梨木材生意就是家里放着几块板材,卖来卖去而已,海南黄花梨木材交易市场从规模上来说已经不复存在了。逛逛各地的仿古家具市场,海南黄花梨家具也极为少见,这样货源没有,产品数量也锐减,谁在炒作,货源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可以炒的?
另外,抛开本次事件中的诚信经营和商业道德问题,单独来谈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这两种木材,越南黄花梨的材质也是很不错的,目前的价格仅次于海南黄花梨,也属于中国传统家具名贵用材之一。所以我想强调一下以上谈话中,谈到了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的市场价格差异,但是并不是去否定越南黄花梨的价值。对于海南黄花梨家具的收藏还是要依据家具本身的造型、工艺、韵味等来判断,家具制作工艺和比例结构上存在问题的也会反过来影响家具的价值。
这是对企业经营者道德操守的考验
羊城晚报:请问通过此次事件,您认为会给仿古家具行业带来哪些影响?针对此事您还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邓雪松:目前,国家红木标准的模糊疏漏和鉴定机构的无能为力,使得海南黄花梨的身份面临被稀释与替代的危险。在中国传统家具名贵用材中,只有海南黄花梨产于我国,也是我国所独有的自然资源,被誉为"木材中的大熊猫"可谓恰如其分。无论是站在保护民族珍稀自然资源品牌的战略角度,还是从维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的要求出发,都应该积极填补在法律上留下的漏洞,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本次事件中,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产地无法鉴定的这个漏洞已经敞开,那么会不会有相应的企业看准这一时机,也趁机谋利?我想这对传统家具企业的诚信和道德是一个考验,也是对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操守的考验。法律疏漏的,不见得就是合情合理的,在法庭胜败的裁决之外,还有人们心中道德法庭的存在,正所谓公道在人心。
从我了解到的中国传统家具行业来说,绝大部分仿古家具企业还是在遵循诚信经营这一传统商业准则的。一个企业的发展往往历时多年,但是品牌的倒塌却往往是在朝夕之间,近年来例如三鹿集团的瞬间倾覆,丰田深陷刹车门事件等等,对于我们企业的经营者来说都是值得警醒的。在当前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全面加强诚实守信的教育,并努力建立信用制度和规范契约关系的背景下,传统家具行业如何去跟进,既关系到我们这个行业的发展,也是推动社会文明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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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米兰国际家具展已经过去一个月有余,记者从一些米兰归来后的总结交流讲座中了解到,塑料家具在国外越来越受欢迎,在欧洲,塑料家具特别受到很多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的喜爱,他们很喜欢把自己的小家居布置成简约的风格,用色彩斑斓的塑料透明家具让室内明亮起来。2009年米兰国际家具展上我们可以感觉到塑料家具潮流的回归,而在2010年米兰国际家具展上,塑料家具已经成为光彩照人的主角,塑料家具也必将在我国市场大放光芒。
塑料是材料中的变色龙,可热可冷,可硬可软,可以有形态记忆性,可以是结构化和质量很轻的;可以薄到只有埃(一亿分之一厘米)单位,也可以厚到米做单位;可以很光滑可以粗糙;可以有弹性也可以坚如磐石。塑料家具比起木材或金属材料制成的家具,可塑性极强,可以加工成任何形状,同时它色彩丰富,与其他家具巧妙搭配,可以起到美化居室的作用。最重要的,塑料家具可以回收利用,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一点对于重视环境保护与生存质量的现代人来说,无疑是一大优势,因此越来越受到家具、设计者与制造者的重视。一些优秀的设计家将他们前卫的设计理念渗透到塑料家具的设计中,将家具的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完美结合,呈现给我们的,就不仅是生活的必需品,而且还是具有观赏价值的艺术品。塑料家具代表的,就不仅仅是廉价,而是独特、高雅的品位与崭新的生活情趣,可见塑料家具的前景十分让人期待。
而进入“十一五”以来,我国塑料工业正逐步走上由塑料大国到塑料强国的跨越式发展之路。在“十一五”期间,塑料产业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塑料制品总产量的年增长率为10%,2010年~2015年的年增长率应为8%,到2010年、2015年,塑料制品总产量应分别达到3500万吨和5000万吨。2010年中国塑料家具行业发展迅速,国内生产技术不断提升。国内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在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上不断提升。但是来自国际金融危机、外部政策环境恶化、产业上游原料价格上涨,下游需求萎缩等众多不利因素使得我国塑料家具行业在2010年不甚明朗。尽管如此,塑料作为未来世纪的超级材料,它将是智能的、活性的、生物基能的、多种形态的、微机械的、有机技术支持的、并能完美再生的,家具的材料革命必将助推家具行业的产业升级,塑料在这过程中将扮演着愈发关键的角色。
以下是一些在本届米兰家具展中展示的塑料家具
塑料是材料中的变色龙,可热可冷,可硬可软,可以有形态记忆性,可以是结构化和质量很轻的;可以薄到只有埃(一亿分之一厘米)单位,也可以厚到米做单位;可以很光滑可以粗糙;可以有弹性也可以坚如磐石。塑料家具比起木材或金属材料制成的家具,可塑性极强,可以加工成任何形状,同时它色彩丰富,与其他家具巧妙搭配,可以起到美化居室的作用。最重要的,塑料家具可以回收利用,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一点对于重视环境保护与生存质量的现代人来说,无疑是一大优势,因此越来越受到家具、设计者与制造者的重视。一些优秀的设计家将他们前卫的设计理念渗透到塑料家具的设计中,将家具的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完美结合,呈现给我们的,就不仅是生活的必需品,而且还是具有观赏价值的艺术品。塑料家具代表的,就不仅仅是廉价,而是独特、高雅的品位与崭新的生活情趣,可见塑料家具的前景十分让人期待。
而进入“十一五”以来,我国塑料工业正逐步走上由塑料大国到塑料强国的跨越式发展之路。在“十一五”期间,塑料产业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塑料制品总产量的年增长率为10%,2010年~2015年的年增长率应为8%,到2010年、2015年,塑料制品总产量应分别达到3500万吨和5000万吨。2010年中国塑料家具行业发展迅速,国内生产技术不断提升。国内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在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上不断提升。但是来自国际金融危机、外部政策环境恶化、产业上游原料价格上涨,下游需求萎缩等众多不利因素使得我国塑料家具行业在2010年不甚明朗。尽管如此,塑料作为未来世纪的超级材料,它将是智能的、活性的、生物基能的、多种形态的、微机械的、有机技术支持的、并能完美再生的,家具的材料革命必将助推家具行业的产业升级,塑料在这过程中将扮演着愈发关键的角色。
以下是一些在本届米兰家具展中展示的塑料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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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迄今最成功的家具零售商,宜家(IKEA)在中国内地拓店之慢被业界讥讽为“蜗牛”速度。1990年,进入中国市场在青岛首设代表处,直到1998年才在上海开设大陆首店,紧接着的12年间,宜家在内地新增的门店数仅为7家。
日前,借助参展世博会的契机,宜家对外宣布,要在中国市场投入十数亿美元拿地自建购物中心。而宜家早已跟红星美凯龙达成战略合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我们有6个商场是和宜家一起建的。”红星美凯龙董事长车建新近日对媒体透露,两家公司将一起拿地,一起建商场,一起造商圈。
值得玩味的是,宜家亚太区总裁助理、公关经理许丽德对这一“由他方宣称的合作”表现出明显“敌意”,她对南都记者说,“这只是红星美凯龙单方面发布的信息,相关情况要跟红星美凯龙咨询,宜家对此无可奉告。”
“宜家是非上市公司,可以不理会外界压力,按照自己的节奏做事情。”宜家亚太区总裁杜福延(LanDuffy)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宜家究竟意欲何为?红星美凯龙是否一厢情愿?
自建商场可绕开“便利消费”硬伤?
宜家想自己拿地建商场、购物中心背后是有故事的。
“初创时期的宜家商场并无特别之处。但有一次,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毁了宜家的商场,顾客只好写下产品型号等着导购员发货。排队取货的场景促使宜家创始人IngvarKamprad灵机一动:何不干脆将仓库打开,让顾客自己凭型号取货。”在宜家(中国)工作十余年的沈冰告诉南都记者,这就是宜家“无人导购”经营模式的由来,目的是“让消费者购物更方便”。
无可讳言的是,宜家“便利消费”的理念来到中国有些变样。在广州宜家里,吴敏举着上次买的厨房用的壁杆,晕头转向转了两个小时,却一无所获。说是这玩意买回家才发现,里面没有配套的螺丝。况且,宜家商场设置的“单行道”,压根没办法抄捷径直达目的区。
宜家方面将商场“迷宫般”的布局归咎于“建筑硬伤”。“因为广州店是租赁物业,所以动线设计等方面不能完全参照‘宜家标准’。”宜家内部管理人员杨小姐告诉南都记者,正是考虑到要给中国消费者营造更好的购物环境,宜家才要拿地建自有物业。
而宜家中国零售经理吉利安女士也曾告诉南都记者,接下来的新店都是采用自购土地、自建商场的模式开发运营。
宜家拿地面临窘境
不过,外资零售企业要在中国拿地绝非易事。何况,宜家选址挑剔,“胃口”也很大———标准店至少要三四万平方米,购物中心动辄十几万平方米。
比如,已经选址在建的北京大兴区和无锡两个“宜家购物中心”,商业面积分别为20万和14万平方米。“面积足够大,才能保证业态的丰富和完善,从而拉动商场销售额。而销售额的增长又反过来提升宜家商场的价值,有利于宜家在中国以较低价格拿地。”沈冰说。
症结所在,一目了然。自1990年在青岛首设代表处至今,宜家蛰伏在中国足有二十年,开门纳客的商场总数却仅有8家。店铺的稀少,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宜家在中国销售额不高。公开资料显示,2008财年,宜家中国营收约为27.9亿元人民币,当年宜家全球销售额为212亿欧元;而2009财年,中国店面的销售额尽管略有增长,达到32.4亿元人民币,但仍不足当年宜家全球215亿欧元销售额的2%;既然很难极大地拉动当地商业的繁荣,国内的相关机构自然难对宜家保持持续“青睐”。此前不久,国资背景的上海国际集团,公开抛售手中持有的上海申瑞家具(上海宜家的经营公司)40%股权,便是见证。
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挂牌公告,申瑞家具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51540万元,比2008年度下降约46%,净利润缩水到1952万元,降幅高达57%。同时,申瑞家具目前的负债总计14489万元。按此计算,上海宜家在中国的收入利润率为3.79%。但按此利润基数,相较“负债额”来说尤杯水车薪,足以让前来收税的地方政府望而却步。
“慢节奏”的宜家遭遇红星美凯龙
宜家慢吞吞的中国节奏,在2008年出现新的变化,宜家一年内在深圳和南京共开了两间门店。到了2009年,宜家除了新增大连门店外,还特地成立了宜家购物中心(中国)管理有限公司,专门运筹拓展购物中心业态。眼下,借助参展世博会的契机,宜家对外宣布,其在中国拿地自建购物中心的投入已敲定十几亿美元。而中国十大商业地产操盘手之一的邓国坚注意到,恰恰是这两三年,红星美凯龙的新店开业庆典,往往就会出现宜家高层的身影,“说是两家公司已经达成合作”。
这一说法得到了红星美凯龙董事长兼CEO车建新的证实,两家公司将一起拿地,一起建商场,一起造商圈。“在全国范围内,我们有6个商场是和宜家一起建的。已经在南京、沈阳、天津、无锡等地与宜家同进同出。”
而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部媒介主管高小姐则进一步解释,5月8日开业的红星美凯龙浦东店就是两家公司“同拓市场”的新典范。在红星美凯龙浦东店旁边,有一块面积大小相当的建筑工地也在施工,而围挡上就有醒目的蓝底黄色字体“IKEA”。“至于战略合作的具体方案和运营模式,目前还不方便透露。”
“这种合作手法对双方肯定是有利的。宜家可以给红星美凯龙带来终端客流拓展产品品类结构。而红星则给宜家在中国拿地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并可以依托红星在中国已有66家网点的渠道体系,助推宜家的产品销售覆盖一线城市,同时向二线城市渗透。”合纵四方家具咨询公司总经理陈国芳说。
令人诧异的是,宜家亚太区总裁助理、公关经理许丽德对两家公司“联姻”的消息不置可否,声称这只是红星美凯龙单方面发布的信息,要跟红星美凯龙,而不是跟宜家咨询。
业界观点
宜家绕税算盘:聪明合法地将“成本拉高”
“中国的地方政府想从宜家身上捞到理想税收?没门!”
为什么宜家要遮遮掩掩,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真情·家具TIME》杂志执行总编袁卫东(博客)认为,“事实上,宜家有自己独立而完整的供应链体系,而红星美凯龙所提供的客流或资源对宜家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更为重要的可能是,“红星美凯龙正在谋求上市,当前工作的重心,是要将业绩报表做得更为漂亮。而宜家恰好逆道而行,聪明合法地运用各种手段将‘成本拉高’,以谋求交纳低税收。”一位请求隐去姓名的业内人士说,“从宜家每年的营收情况可以看出,中国的地方政府想从宜家身上捞到理想税收?没门!”。
据其分析,宜家体系设置了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荷兰注册的斯地廷·英格卡基金会是宜家的后台老板,而英格卡控股有限公司则是宜家所有子公司的母公司,它俩共同掌控宜家体系的资本权力。除此之外,两个辅助集团进行实质性运作:一个是宜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宜家机构所有商店的经营和管理业务;另一个是宜家国际系统有限公司,拥有宜家机构所有的商标、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
具体来说,“IKEA先在丹麦免税地注册了品牌授权公司,继而在市场开拓的地方注册采购公司或生产公司,而这些公司产销IKEA产品,必须支付‘品牌使用费’,因为所有公司都由IKEA控制,所以品牌使用费的高低,由IKEA自行调节。这样,销售地的售价组成部分,均将打入昂贵的品牌使用费,利润相对就减少甚至亏损,在销售地就可以少交税或不交税。”
“而利润资金则流向品牌授权公司,品牌授权公司是注册在免税地,法律规定不交税,这就成功实现‘合法避税’。”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称,即使IKEA使用各种方法合法避税,商场表面没有盈利,可是商业地产铁定是要升值的。
或许,这才是宜家开辟购物中心业态的真实意图。
日前,借助参展世博会的契机,宜家对外宣布,要在中国市场投入十数亿美元拿地自建购物中心。而宜家早已跟红星美凯龙达成战略合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我们有6个商场是和宜家一起建的。”红星美凯龙董事长车建新近日对媒体透露,两家公司将一起拿地,一起建商场,一起造商圈。
值得玩味的是,宜家亚太区总裁助理、公关经理许丽德对这一“由他方宣称的合作”表现出明显“敌意”,她对南都记者说,“这只是红星美凯龙单方面发布的信息,相关情况要跟红星美凯龙咨询,宜家对此无可奉告。”
“宜家是非上市公司,可以不理会外界压力,按照自己的节奏做事情。”宜家亚太区总裁杜福延(LanDuffy)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宜家究竟意欲何为?红星美凯龙是否一厢情愿?
自建商场可绕开“便利消费”硬伤?
宜家想自己拿地建商场、购物中心背后是有故事的。
“初创时期的宜家商场并无特别之处。但有一次,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毁了宜家的商场,顾客只好写下产品型号等着导购员发货。排队取货的场景促使宜家创始人IngvarKamprad灵机一动:何不干脆将仓库打开,让顾客自己凭型号取货。”在宜家(中国)工作十余年的沈冰告诉南都记者,这就是宜家“无人导购”经营模式的由来,目的是“让消费者购物更方便”。
无可讳言的是,宜家“便利消费”的理念来到中国有些变样。在广州宜家里,吴敏举着上次买的厨房用的壁杆,晕头转向转了两个小时,却一无所获。说是这玩意买回家才发现,里面没有配套的螺丝。况且,宜家商场设置的“单行道”,压根没办法抄捷径直达目的区。
宜家方面将商场“迷宫般”的布局归咎于“建筑硬伤”。“因为广州店是租赁物业,所以动线设计等方面不能完全参照‘宜家标准’。”宜家内部管理人员杨小姐告诉南都记者,正是考虑到要给中国消费者营造更好的购物环境,宜家才要拿地建自有物业。
而宜家中国零售经理吉利安女士也曾告诉南都记者,接下来的新店都是采用自购土地、自建商场的模式开发运营。
宜家拿地面临窘境
不过,外资零售企业要在中国拿地绝非易事。何况,宜家选址挑剔,“胃口”也很大———标准店至少要三四万平方米,购物中心动辄十几万平方米。
比如,已经选址在建的北京大兴区和无锡两个“宜家购物中心”,商业面积分别为20万和14万平方米。“面积足够大,才能保证业态的丰富和完善,从而拉动商场销售额。而销售额的增长又反过来提升宜家商场的价值,有利于宜家在中国以较低价格拿地。”沈冰说。
症结所在,一目了然。自1990年在青岛首设代表处至今,宜家蛰伏在中国足有二十年,开门纳客的商场总数却仅有8家。店铺的稀少,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宜家在中国销售额不高。公开资料显示,2008财年,宜家中国营收约为27.9亿元人民币,当年宜家全球销售额为212亿欧元;而2009财年,中国店面的销售额尽管略有增长,达到32.4亿元人民币,但仍不足当年宜家全球215亿欧元销售额的2%;既然很难极大地拉动当地商业的繁荣,国内的相关机构自然难对宜家保持持续“青睐”。此前不久,国资背景的上海国际集团,公开抛售手中持有的上海申瑞家具(上海宜家的经营公司)40%股权,便是见证。
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挂牌公告,申瑞家具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51540万元,比2008年度下降约46%,净利润缩水到1952万元,降幅高达57%。同时,申瑞家具目前的负债总计14489万元。按此计算,上海宜家在中国的收入利润率为3.79%。但按此利润基数,相较“负债额”来说尤杯水车薪,足以让前来收税的地方政府望而却步。
“慢节奏”的宜家遭遇红星美凯龙
宜家慢吞吞的中国节奏,在2008年出现新的变化,宜家一年内在深圳和南京共开了两间门店。到了2009年,宜家除了新增大连门店外,还特地成立了宜家购物中心(中国)管理有限公司,专门运筹拓展购物中心业态。眼下,借助参展世博会的契机,宜家对外宣布,其在中国拿地自建购物中心的投入已敲定十几亿美元。而中国十大商业地产操盘手之一的邓国坚注意到,恰恰是这两三年,红星美凯龙的新店开业庆典,往往就会出现宜家高层的身影,“说是两家公司已经达成合作”。
这一说法得到了红星美凯龙董事长兼CEO车建新的证实,两家公司将一起拿地,一起建商场,一起造商圈。“在全国范围内,我们有6个商场是和宜家一起建的。已经在南京、沈阳、天津、无锡等地与宜家同进同出。”
而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部媒介主管高小姐则进一步解释,5月8日开业的红星美凯龙浦东店就是两家公司“同拓市场”的新典范。在红星美凯龙浦东店旁边,有一块面积大小相当的建筑工地也在施工,而围挡上就有醒目的蓝底黄色字体“IKEA”。“至于战略合作的具体方案和运营模式,目前还不方便透露。”
“这种合作手法对双方肯定是有利的。宜家可以给红星美凯龙带来终端客流拓展产品品类结构。而红星则给宜家在中国拿地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并可以依托红星在中国已有66家网点的渠道体系,助推宜家的产品销售覆盖一线城市,同时向二线城市渗透。”合纵四方家具咨询公司总经理陈国芳说。
令人诧异的是,宜家亚太区总裁助理、公关经理许丽德对两家公司“联姻”的消息不置可否,声称这只是红星美凯龙单方面发布的信息,要跟红星美凯龙,而不是跟宜家咨询。
业界观点
宜家绕税算盘:聪明合法地将“成本拉高”
“中国的地方政府想从宜家身上捞到理想税收?没门!”
为什么宜家要遮遮掩掩,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真情·家具TIME》杂志执行总编袁卫东(博客)认为,“事实上,宜家有自己独立而完整的供应链体系,而红星美凯龙所提供的客流或资源对宜家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更为重要的可能是,“红星美凯龙正在谋求上市,当前工作的重心,是要将业绩报表做得更为漂亮。而宜家恰好逆道而行,聪明合法地运用各种手段将‘成本拉高’,以谋求交纳低税收。”一位请求隐去姓名的业内人士说,“从宜家每年的营收情况可以看出,中国的地方政府想从宜家身上捞到理想税收?没门!”。
据其分析,宜家体系设置了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荷兰注册的斯地廷·英格卡基金会是宜家的后台老板,而英格卡控股有限公司则是宜家所有子公司的母公司,它俩共同掌控宜家体系的资本权力。除此之外,两个辅助集团进行实质性运作:一个是宜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宜家机构所有商店的经营和管理业务;另一个是宜家国际系统有限公司,拥有宜家机构所有的商标、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
具体来说,“IKEA先在丹麦免税地注册了品牌授权公司,继而在市场开拓的地方注册采购公司或生产公司,而这些公司产销IKEA产品,必须支付‘品牌使用费’,因为所有公司都由IKEA控制,所以品牌使用费的高低,由IKEA自行调节。这样,销售地的售价组成部分,均将打入昂贵的品牌使用费,利润相对就减少甚至亏损,在销售地就可以少交税或不交税。”
“而利润资金则流向品牌授权公司,品牌授权公司是注册在免税地,法律规定不交税,这就成功实现‘合法避税’。”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称,即使IKEA使用各种方法合法避税,商场表面没有盈利,可是商业地产铁定是要升值的。
或许,这才是宜家开辟购物中心业态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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