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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有关注意事项有那些

时间:2010-09-09     人气:809     来源:NET|DXZM     作者:
概述:  根据国税发[2003]年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发票抵扣管理,为方便纳税人明确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所谓的运输发票是指,(一)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支付运输费用而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
  根据国税发[2003]年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发票抵扣管理,为方便纳税人明确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所谓的运输发票是指,(一)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支付运输费用而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二)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运输费用所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具体是指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准予抵扣。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有关抵扣三项规定。
  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对比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开具或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进行处罚。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抵扣2003年11月1日起取得的运输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制文件及电子信息,未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前开具的运输发票,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抵扣完毕,逾期不再抵扣。纳税人办理时,应附抵扣发票清单。
  有关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的要求。纳税人取得所有需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应根据相关运输发票逐笔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现行规定保送申报报表资料外,还要增加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否则,其运输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要求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该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主管国税局免费提供给纳税人。如果纳税人无使用信息采集软件的条件,可委托中介机构代为采集。
  需要注意的是,国税局在纳税申报期内受理申报时,将对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核对,如不一致,退纳税人重新申报。相关信息上传后经对比对不符的由稽查部门进行稽查,经查实后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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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将做好水毁公路灾后重建工作作为迅速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的着力点,8月26日,《2010年水毁公路灾后重建投资支持政策》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出台,将对国省干线水毁公路抢险保通工程进行全额投资,对农村公路水毁抢险保通桥梁中小桥给予1万元/座、大中桥给予2万元/座的抢险补助资金;对国省干线公路水毁重建项目全额投资,对全毁农村公路桥梁重建项目全额投资,对县级公路、乡村公路重建项目分别给予投资补助,以利于尽快做好水毁公路保通和灾后重建,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王树森说,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作为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实施富民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进行了部署。《2010年水毁公路灾后重建投资支持政策》是我们根据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城镇化、实施富民工程的需要,结合交通运输发展和水毁损失情况制定的,在这一政策支持下,到今年年底,全省损毁的国省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将完成路基、小桥、涵洞工程,完成大中桥桥梁基础及下部工程,并完成必要的安保工程;农村公路基本完成路基、小桥梁工程。2011年底前,损毁的国省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全部达到或高于灾前标准;2012年底前,损毁的农村公路全部恢复到灾前水平。
      省交通运输厅对重建项目的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拟在“十二五”期间升级改造的国省干线公路重建项目,要结合本次重建一次性实施,避免重复投资。农村公路桥梁重建,大、中桥桥型采用梁桥,小桥采用梁桥或板桥;平原区宜采用桩基础,桥梁下部和基础工程应采用混凝土结构型式。县级公路重建不得低于三级水泥(沥青)路标准,具备条件、交通需求大的路段可修建二级路。乡村公路重建,不得低于四级公路标准,路面型式可灵活掌握,但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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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报关时所谓的三检到底是哪三检?
      法检即法定检验。就是指报关单上面的监管条件是A(进口)或B(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的时候必须向海关提供商检局的通关单。
      如果没有A或B,就不算是法定检验货物。报关时候不需要提供通关单。
      商检,正确意思是商品检验的简写,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但平时业内人士对所有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都会称呼其为商检,其实此处商检的含义应为:动植检疫,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即三检。
      任何进出口境货物都必须做商检。但是并不一定是法检。
      这点很重要,也是很多人混淆商检,法检的概念的原因。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货物才需要做法检(法定检验)
      1.目录内规定要求做法检的货物
      2.美,日,韩及欧盟的货物
      3.特定减免税证明的货物
      4.其他需要法检的货物
      注:仅列出常用到的几种。
      商检的流程:
      进口商检施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
      首先判定是否是法检(法定检验)的货物。(即看报关单是否有A)
      若不是,报关的时候不需要出入境通关单。就是说该货不是法检(法定检验)货物。
      倘若是,那么需要先提供资料到商检局去做商检,商检人员对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书面资料对货物描述,来判定是否需要对货物进行场地查验。场地查验的项目通常为动植检疫,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就是所谓的三检(也有人叫动卫检)。并出具入境通关单,凭此通关单向海关报关。
      如果商检人员对货物开出“场地商检”的话,那么在海关放行之后,还需要将货物托运到商检局指定的场地做场地商检,即三检(动卫检)。之后货物才被允许运到目的地。
      出口商检,与进口商检大同小异,看报关单的监管条件是否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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