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称全红木其实有“水分”消费者起诉获赔偿
详细内容

标称全红木其实有“水分”消费者起诉获赔偿

时间:2011-02-13     人气:983     来源:今晚报     作者:
概述:何先生在杨某经营的家具销售店购买全红木家具一套,总货款为28万元,合同约定所售家具木材依据国家红木标准GB/18107-2000属全红木制品,假一赔二。......
  何先生在杨某经营的家具销售店购买全红木家具一套,总货款为28万元,合同约定所售家具木材依据国家红木标准GB/18107-2000属全红木制品,假一赔二。何先生收货后,委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其所购红木家具中的写字台、床进行鉴定,检验机构结论为:上述家具中含有边材,边材不能称作红木。据此,何先生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双倍赔偿家具货款并承担鉴定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出售的家具并非全红木家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即为假货,鉴于家具价款按套结算,故被告杨某应当按照“假一赔二”的约定赔付原告何先生56万元。

  【律师评析】

  本案是一起家具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对“全红木制品”及“假一赔二”的理解上。

  第一,关于“全红木制品”。国家红木标准GB/18107-2000规定“红木是指的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树种的心材……”。一般认为“全红木家具”的界定应该是指产品所有木制零部位(除镜和镜托板、线条外)都采用红木制作。显然法院也采用了该观点,何先生所购家具的鉴定结论为“含有边材,边材不能称作红木”,法院认为,该家具并非全红木家具,不符合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即卖方并没有按照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关于“假一赔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可见如果适用该法中的“双倍赔偿”法则,则必须是经营者有欺诈行为。而本案中的卖方提供的家具只是不符合约定,并不存在欺诈行为,故何先生并不能享受该法规定的“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作出了双倍赔偿的判决,则是基于双方对于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约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并且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在本案中,买卖双方约定“假一赔二”,视为违约赔偿额计算方法。从合同全文理解,此处的“假”并非通常意义所说的假冒伪劣,而是不符合合同约定品质即为合同约定的“假”字,应该以家具总款额的二倍进行赔偿,并且该金额并不存在过低或过高的情形,故法院也对该罚则进行了支持。

  综上所述,卖方行为尚不属于欺诈行为,其错误之处在于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全红木”,应当按照约定的“假一赔二”的计算方法进行赔偿。 
(声明:凡转载文章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
  •     2010年家装市场表现不温不火,上半年正值行业淡季,由于部分刚性需求依旧在释放,市场还算差强人意。但到了8月份以后,原本应该逐步回暖的市场却仍旧冷淡,卖场人气不足。展望今年的家装市场,业内人士预测翻新装修或成家装市场主流。

    2010家具卖场不给力商家业绩频下滑

        “去年有哪家家具卖场敢说零售业绩上升了?”说到去年的市场情况,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部分公司的表现都很一般。据业内人士估计,与前年相比,各大家具卖场去年的业绩下滑幅度不低于一成。 

        分析起市场低迷的原因,房地产和家具市场一直都是相辅相成的,2010年房地产政策频繁出台,消费者的观望情绪严重影响了家具消费。同时,由于股市低迷、物价上涨,部分消费者不得不缩减家具开支,或推迟购买家具。

    商家频推团购薄利多销 

        在激烈的竞争下,商家的营销活动花样繁多,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推出促销活动,促销常态化已经成为业内共识。不过这其中最热门的要数团购,“消费需求就那么多,市场就那么大,激烈竞争之下,薄利多销是最好的应对策略”,一卫浴商家如此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家具团购虽然搞得风生水起,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高标价低折扣、品牌鱼目混珠等为不少消费者所诟病。

    2011年 翻新装修或成主流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新住宅装修量随着政策的推动将会明显减少,但改善与刚性并举的市场格局依然会成为市场主流。据了解,不少消费者住了5年至10年的住宅后,在很多功能使用上或者感观需求上,都有需要翻新老房的欲望。有的消费者本来打算新购置房产,但一系列房地产新政出台后,他们更多的精力转向改装眼下的居住空间。于是,在市场驱动的潜移默化下,翻新装修时代已俨然来临,翻新装潢在购房刚性需求被抑制的同时也迎来新的狂潮。
    阅读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公告

      为规范对非居民旅客征收个人物品进口税适用币种的管理,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银行联合发布的《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关于修改对非居民旅客征收个人物品进口税适用币种的通知》(署监二〔1993〕526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阅读全文
  • 分享




    Baidu
    map